福建中医学院公共管理系.社会科学部
公管系.社科部党总支工作制度
(修订稿)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贯彻执行《中共福建中医学院委员会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方案》(闽中委〔2006〕37号),明确我系党总支的工作任务,加强和改进我系总支工作,加强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学校和公共管理系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制度(即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每学期召开3-4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由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也可委托一名总支委员召集并主持。
3、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全体总支委员。视议题需要,也可扩大到全体支部书记或有关人员。
4、总支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同志应在会前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5、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讨论议题时,大家应充分发表意见。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者应超过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口头等方式进行。如对某些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后,提交下一次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表决。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形成的决定,总支委员个人无权改变,必须无条件执行。
6、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商议后决定。每次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日期和议题,除紧急情况下临时召集的会议外,应提前通知每位参加会议的人员。
7、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8、每次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或总支扩大会应做好书面记录。
9、对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问题不宜公开的内容,与会人员应注意保密。
10、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时,党总支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委员通报情况。
二、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名总支委员召集并主持。
(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本系实际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全心全意为全系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4、实行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及参与机制。凡属党总支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要按照“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真正使党员成为党的事业主体。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组织全系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和吸收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拓宽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
5、坚持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完善系级领导班子决策机制。严格执行《福建中医学院系(部、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努力形成以系党政联席会议为基本会议制度的职责分明、民主集中、团结协调、决策科学的系级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系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和作用。
(二)议事范围
1、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重要决策,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研究本单位党的工作方面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计划。
2、讨论本系党组织的建设,包括党总支和党支部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教职工和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计划、党员教育计划、教工发展对象预审、审批党员等工作。
3、讨论研究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书记的配备,新建党支部的审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组织生活和学习情况的开展情况,党员活动的安排。
4、讨论研究本系思想政治工作,包括教职工和学生对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反映,对国内外形势的看法,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思想反映,敏感时期的思想动向,研究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探索新思路。努力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教学环境。
5、讨论研究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包括团组织的建设,负责人的选拔推荐,团支部的建立和团员的发展,团干部的培养,团的活动的开展和指导。学生会负责人的人选,学生会机构和干部的选拔、培养,学生会重要活动的指导。
6、讨论研究教代会工作和工会工作,研究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以及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的工作。关心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讨论系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检查落实,组织、指导教职工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大家的身体健康,增强全系的凝聚力。尽一切努力关心大家的切身利益。
7、讨论研究精神文明工作,包括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条件建设和经费保障,开展活动的形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水平。
8、执行学校党委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1、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指导思想和目的;安排学习内容,提出学习方法和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也都要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2、确定学习时间、内容。系中心组学习原则上坚持每年8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做到学习计划、内容、人员、时间四落实。要求每个处级干部每学期做3—4篇的理论读书笔记,校党委组织部定期进行检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学习新形势下办好高等教育的理论和知识,拓宽视野,统一认识。学习活动要注意与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经济、科技知识等结合起来,与实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结合起来,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采取调研学习、集中培训、专题学习、专家辅导学习、联合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扩大收益面。
3、严格学习考勤。中心组成员必须坚持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要向党委书记请假。
4、中心组学习要有详实的记录。要对学习时间、内容、出勤情况等认真进行记录。
5、中心组学习秘书由系部党务秘书兼任,负责对学习事宜进行周密安排,通知学习时间、学习书目,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6、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学习的指导,精心制订学习计划,定期发放学习资料,提供学习信息。党支部应坚持两周一次的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至少每月应组织理论学习1次。严格学习纪律,规范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注重将理论学习与党员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交流。
7、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党总支应重视和加强对学生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小组的指导,深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各党支部积极探索支部建设创新活动中理论教育的新形式。
四、党员管理长效机制
1.坚持和完善党员素质量化考核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素质量化考核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在考评的主体上,将党员自评、民主评议、支部鉴评、总支核准、反馈意见相结合,以党员自评、民主评议、支部鉴评为基本依据。按综合得分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对优秀党员,在推优选先时优先考
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努力形成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个人自律与组织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纪检部门监督与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相结合的新机制,构建防范腐败产生的综合制度体系。党总支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责任制的考核。
2、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重视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全面推行系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系务公开工作水平。督促系级领导班子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3、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会议,听取部门负责人通报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情况。
4、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抓好“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
5、做好本系干部考核、考察和民主评议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向校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6、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六、创先争优表彰制度
“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拟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大力宣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于“七一”建党节前夕报送学校党委审批并进行表彰。
七、党费报告制度
每年第一季度的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上,向各位委员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八、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共福建中医学院公管系.社科部党总支部
二○○七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