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网站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加大学院对外交流与宣传力度,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我院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学院网站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学院的网站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健康丰富、突出特色、确保畅通”的原则。包含: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学院介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学术、学生工作、教学平台、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三条 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网站的信息发布实施由学院分管领导进行管理,计算机教研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
第四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五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支持。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2、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3、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六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网站内的栏目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由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再由分管院长进行审核,最后由网络信息管理员上传和维护。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具体分工如下:
1、教学秘书负责提供教学方面的信息;
2、科研秘书负责提供科研方面的信息;
3、团总支、专职辅导员负责提供团学活动以及学生管理方面的信息;
4、党总支秘书负责提供党务、党建方面的工作信息。
(二)信息采集发布
1、网络信息管理员应将学院的最新动态和新闻及时地发布到互联网;
2、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分管院长进行审核。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相关规定:
(一)网站管理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二)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情节较重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网站管理员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九条 网站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五章 网站的责任追究
第十条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