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牢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围绕学校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树立全局观念,保证办学质量,稳定发展规模,推进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培养有崇高理想、有创业精神、有服务社会能力的合格人才。
二、专业与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1、巩固提高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管理、健康保险方向)以及2011年新增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教务[2011] 31号)的教学水平,加强学科内涵建设。
2、发展法学专业,努力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事法律方向)变更为法学专业(医事法律方向)。积极创办福建中医药大学医疗法律援助站,以及福建法学会下属的医事法学研究会。
3、积极申报并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重点培育学科——中医心理学,推动学科上新的台阶。加强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建设,完善工作体制;落实教育部办公厅2011.5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跟踪社会发展对心理学人才的需求,在培养具有中医师执业资格的心理学专业人才的同时,继续发展应用心理学专业,包括创办人力资源等方向。
4、加强闽台两地教育与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学校的平潭综合实验区(高教园区)项目,与台湾元培科技大学合作创办健康产业管理专业(本硕连读)。
5、重视发展研究生教育,整合我校多方资源,加快管理学类硕士点的建设和申报工作。开展管理学、法学、心理学等专业成人学历教育的社会需求调查及论证,配合校成人教育学院做好招生前期准备工作。
6、积极探索并实施符合我校各层次教育对象需求的外语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案,提高学生应用外语的能力和水平。
三、师资队伍建设
1、按照人才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方针,加快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引进和培养。
2、鼓励专业任课教师的“对口”单科进修、著名高校的访问学者、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
3、按照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条件和要求,每年选拔2—3名中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4、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高职称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以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
5、注意招聘或引进具备管理学、法学、心理学和医学交叉学科知识和素质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6、支持教师参加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兼职教授,开展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提高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
四、科学研究与课程建设规划
1、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科研集体攻关,提高科研课题的级别和层次。从提高理论水平、掌握科学方法入手,加强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的培养。在科研与学科建设、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中造就具有学术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
2、针对不同层次和级别的科研项目,实施相应的鼓励资助机制;重点扶植跨部门跨学科以及与行业行政单位合作的联合攻关科研项目;定期检查课题计划的实施情况和阶段成果。
3、重视课程体系建设,适时调整完善各专业教学计划;重视教学改革方面的科学研究项目,鼓励教学方法的创新。
4、严格教材选用程序,保证教材选用质量。鼓励教师在全国性教材编写中担任主编或副主编,支持教师参编或自编专业教材。
5、落实本校博士、硕士生外语课的课程改革方案,推进博、硕公共课程的教学改革工作。
6、加大对各类实验室的建设(包括更新改造)的资金投入,计划投入100万元,完善学科实验室和实训室;加强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保证各专业学生实习、见习的教学条件。
五、重视人才培养质量
1、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的培养。继续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成熟。
2、开展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建设的实践活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对本专业学生后期实习与毕业论文工作的检查监督,开展系统回顾和总结,探索更有效的工作机制。
3、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力保毕业生就业率在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