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法学教研室

发布时间:2012-05-23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等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的青年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为青年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成长为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搭建台阶、创造条件。

二、培养目标

制定本计划的目的在于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和科研工作(例如:进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重点科研基地研修学习,以及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使青年教师尽快地成为学校、省和国家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从而成为既有较高教学水平,又能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的教学与科研骨干。

三、培养措施

1.以老带新,实行指导教师制

勇于承担各种教学任务,不推委,不挑拣。 认真准备每堂课,认真书写教案,做到没有教案不进课堂,没有签字不进课堂,教学文件齐全。每两周与指导教师磋商教学内容和教案内容安排。每年由学院和教研室对每位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作出具体安排,有计划、有要求地进行培养。包括指导青年教师的备课、上课以及科研工作。首先帮助青年教师通过教学关,并逐步提高科研能力。

2.树立典范,实行教学观摩制

积极参加各类教学观摩课、研讨课、汇报课和竞赛课等活动,共同提高教学能力。每学期开始,各教研室都要填写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制订新、老教师听课计划,并监督落实。听教师的课,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课下与教师认真交流,互相提高。

3.坚持不懈,实行定期联系制

建议学院领导每学期专门研究—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并召开l-2次青年教师座谈会,听取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青年教师培养与管理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教研室都要定期检查青年教师培养规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出安排。

4.重点培养,实行脱产进修制

为青年教师早出成果、快出业绩创造良好的条件。建议学校每年有计划地选送若干青年教师到名牌大学对口专业进修培养,以尽快提高其教学科研水平。

5.活跃气氛,实行成果交流制

定期举办青年教师学术成果交流会或论文报告会,聘请专家、学者讲学,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学术交流。

6.激励上进,实行业绩奖励制

建立激励机制,及时奖励在教改、教研、科研等方面业绩突出的青年教师,开展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 科研要求

1.论文:青年教师每年撰写科研论文一至两篇。

2.课题:青年教师应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在博士毕业后3年期间至少应申报一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3.教材:每年努力参编或编写相关教材或辅导材料。

4.鼓励和组织有学术和教学成果的青年教师申报省级以上教学和科研成果奖。

5. 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进行学术交流。

五、 学历层次要求

对于非博士毕业的青年教师采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方式进行培养。原则上硕士毕业4年内,应该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