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5〕1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拟推荐2023级社会发展与药事管理学杨丽珍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推荐2024级社会发展与药事管理学曾文欣为2025年国家奖学金备选人员。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25日起,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电话:22861025(人文与管理学院)
22861314(校纪检监察部门)
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