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共青团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个人/集体申请、学院团委资格审核、学院党委会研究,拟推荐我院团委申报优秀组织单位、润心拾光调研队参评优秀实践团队、秦晓静参评优秀指导老师、陈炟参评优秀实践个人。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20日起,为期3天。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校团委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电话:22861025(人文与管理学院)
22861003(校团委)
22861314(校纪检监察部门)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