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追寻领袖足迹+走好新时代长征路”202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集体申请、学院团委资格审核、学院党委会研究,拟推荐“青语宣护・岐黄颐养”社会实践团参评优秀实践团队、林潼乐参评优秀实践个人、《县域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家-校-医-社”中医促进体系的探索——基于福建省6市15县区的调研》参评优秀实践成果。
公示时间自2026年8月16日起,为期3天。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校团委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电话:22861025(人文与管理学院)
22861003(校团委)
22861314(校纪检监察部门)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