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方案
(1204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能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公共意识、公共精神、公共责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在卫生、文教、体育、环保和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公共部门从事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学习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共管理技术与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 能够胜任各级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决策、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方面的基本能力。
(一)专业素养:
1.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尤其是医药卫生领域的法规和政策制度;
2.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尤其是卫生事业管理领域的发展趋势;
3.具备从事医疗管理工作的专业素养,包括医院管理、卫生监督等。
(二)知识要求: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具有进行自我知识更新和灵活应用的能力;
2.具有比较扎实的中、西医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三)能力要求:
1.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2.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有一定的涉外业务活动能力。
(四)选修要求:
1.公共选修课:要求在A综合素养、B通用能力、C创新创业、D成长基础和个性发展四大类范围内任选与本专业教学计划内容非相关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少于10学分,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内容非相关的校外在线课程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
2.学科基础课:要求在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学科基础课的选修课中,至少选修28学分。
3.专业教育课:要求在本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特色模块中任选其中1个进行学习,且至少选修20学分。
(五)第二课堂要求
本专业的第二课堂创新培养计划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科竞赛类(含挑战杯、技能竞赛、互联网+、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等)、论文类(含SCI文章、核心期刊、CN级期刊、增刊、公开出版物)、成果类(含专利、商标、鉴定成果、获奖成果)、实践类(含实验创新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文体竞赛、参加学生社团等)等。第二课堂创新培养计划要求学生至少完成8学分。
三、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 公共管理
核心课程: 管理学基础、行政管理学、财务管理学、公共关系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卫生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统计学、公共政策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验(实训)、社会调查、企事业单位实习、毕业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实训):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训、医患沟通技能实训、卫生管理统计实训、人才招聘与配置实训、医学技能实训。
四、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四年,学习年限4-6年。
五、专业培养特色
培养复合型健康领域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强化公共管理专业知识,依托中医药等医学背景优势,形成大健康产业公共管理特色,突出健康、卫生与管理有机结合,强化大健康领域的公共管理技能培养。在专业教育课中提供3个选修模块,内容涉及卫生管理、医事法律、健康保险三个领域。
六、学位授予
学位:管理学学士
七、毕业合格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
(2)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完成各教学环节学习,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符合《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规定者,可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