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培养方案
2019-09-0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培养方案
(120102)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高尚健全的人格、一定的国际视野、强烈的民族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宽厚的专业基础和综合人文素养,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领导潜质,具备良好的数理基础、管理学和经济学理论知识、信息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信息系统(特别是医学和中医药信息系统)的规划、分析、设计、实施和管理等方面的方法与技术,具有一定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与研究能力,能够在国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卫生医疗部门等组织从事信息系统建设与信息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三大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科学思维、系统分析及技术工具的基本训练,掌握运用计算机工具进行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管理、信息深度利用、知识获取及应用、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具备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体魄。
(二)知识目标
1.具备良好的数理基础,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卫生管理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信息技术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2.熟悉经济管理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方面的知识;
3.熟悉必要的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4.了解本专业的理论与应用前沿,以及信息化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三)技能目标
1.掌握信息系统(特别是医学信息系统)的规划、分析、设计、实施和管理等方面的方法、技术与工具;
2.具有一定的信息系统开发和信息资源深度利用的实践能力和技术技能;
3.熟悉必要的中医药基本技能;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四)选修课要求
1.公共选修课:要求在A综合素养、B通用能力、C创新创业、D成长基础和个性发展四大类范围内任选与本专业教学计划内容非相关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少于10学分,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内容非相关的校外在线课程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
2.学科基础课:要求在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学科基础课的选修课中,至少选修10学分。
3.专业教育课:要求在本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教育课的选修课中,至少选修23学分。
(五)第二课堂要求
本专业的第二课堂创新培养计划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科竞赛类(含挑战杯、技能竞赛、互联网+、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等)、论文类(含SCI文章、核心期刊、CN级期刊、增刊、公开出版物)、成果类(含专利、商标、鉴定成果、获奖成果)、实践类(含实验创新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文体竞赛、参加学生社团等)等。其次,根据本专业特点,在第二课堂创新培养计划中增列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实践活动等学分项。第二课堂创新培养计划要求学生至少完成8学分。
三、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
主干课程: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管理、中医药数据挖掘、信息组织与检索、医药电子商务、信息安全。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验与课程设计、社会实践与实习、综合论文训练等。
主要专业实验(实训):C语言程序设计实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实验、数据结构实验、数据库原理实验、计算机网络实验、医药数据库技术与应用实验、Java语言程序设计实验、SPSS统计软件实验、管理信息系统实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实验、信息安全实验、医学信息学实验、中医药数据挖掘实验。
四、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四年,学习年限4-6年
五、专业培养特色
(一)本专业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培养既掌握信息应用技术、又熟悉中医药基本知识的信息管理专业人才。本专业人才具备熟悉中医药应用环境、扎实的现代管理理论和信息技术基础、知识面宽的特点;且系统地掌握了管理学、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对用信息技术推动现代管理技术和中医药发展有深入的理解和评估能力,能根据不同的医药企事业单位的需求,选择相应的管理和信息技术予以实施,能适应中医药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和需求。
(二)本专业在专业教育课中提供1个选修模块,突出医学信息方向的知识与技能。该模块内容涉及信息安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统计软件、数据可视化等数据科学知识,以及与医药健康领域的深入结合。
六、学位授予
学位:管理学学士
七、毕业合格标准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
(二)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完成各教学环节学习,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符合《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规定者,可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